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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年的第一縷陽光,伴隨着第一個虐狗醜聞出現在我們身邊。
2017年12月31日下午,在湖南長沙芙蓉路,上浦園公交站。
一位民警用棍棒將一隻拴在路邊的金金活活打死。整個過程持續4小時。
周圍不少路人目睹了虐殺的過程,而人群中還有五六歲的小孩(紅圈處)...
期間有多名路人上前阻止民警,但是這位民警並沒有停止自己的行為。
隨後,警方貼出了警情通報。
警方的解釋是這樣的:
1.這隻黃金獵犬確實被拴在街上,但攻擊性很強,在10分鐘內連續咬傷4人,其中一名傷者報警後民警才來處置。
2.狗被拴在這裡已經很久,而且 始終找不到犬主人在哪。
3.狗被拴在道路中央,周圍有大量的圍觀群眾和行人。開槍有可能誤傷群眾,所以只能木棍打暈。
4.在打暈的過程中,狗發狂攻擊民警,無奈之下才有了視頻中那一幕。
也有很多朋友質疑:警方出警前已經知道是「狗咬人事件」,為何不提前帶上麻醉槍?既然是能夠「迅速」趕到現場,為何不能再叫一個人,或讓現場一個人「迅速」返回拿麻醉槍?還是說「迅速」這個詞,只是通報模板,擺個樣子給老百姓看?!
你可以殺,你可以合法處置,狗一直拴在隔離墩上,已經被控制,為何還要虐殺?而不是牽回?有什麼資格去虐殺整整4個多小時?依據什麼判斷牠有狂犬病的?在大庭廣眾之下,在老幼人員在場情況下,當街血腥虐殺動物,造成老人兒童心理陰影如何處理?
爆料人說,這隻黃金獵犬當時是處於無主狀態,有可能是走失,被好心人拴在了隔離墩上,有人會給些吃的,等主人來領, 路人上下班也會跟牠互動,逗着玩,十分友善。
儘管眾說紛紜,但無論如何,狗狗都是無辜的,罪魁禍首都該是—— 主人。
我們不清楚這位主人發生了什麼,但是,一個正常的養狗人總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據警方說,這隻狗沒有狗證,也不知是否做過免疫。而且似乎營養不良。
案發至今,兩天了,主人仍然沒有現身。
養狗,不是簡單的養一個動物。你是在養一個家人,為一個孩子的一生負責。善始,善終,就算你真的無論如何也不想養牠了,也請給牠一個好的結局。這是最最起碼的責任感。
我們知道,僅僅依靠一篇推文,或者一次呼籲轉發,不可能徹底杜絕這種事。但是,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多做一點,多傳播正能量,多勸告每一個朋友為自己的狗狗善終。也許下一次,這種悲劇就不會再重演。
現在狗已經走了,2018年的狗年希望牠能喚醒更多主人的責任心,更多社會人的包容心,希望所有的狗狗都能被溫柔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