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鬥死在空運途中,民航局「規定」航空公司只能按「一公斤200」秤重賠償?主:「當賣肉在賣」

| 日期:2017-09-22 | 責任編輯: 布魯編 | 分類: 汪汪新聞

根據光明網在2017年9月21日的報導,中國有一男子的愛犬在運輸途中死去,竟然只能「論斤計價」,以200/公斤賠償?

▲常住在廣西桂林的金先生是一名DJ,養了一隻黑色的法鬥三年多了。

光明網 / Via  http://m.gmw.cn/gallery/201709/21/26268626.html?tt_group_id=6468139129028575501

上個月底,金先生決定往杭州發展。在8月21日自己乘坐飛機飛到杭州,同時請廣西的一家動物醫院把狗空運到杭州。

▲但沒想到22日下午,金先生到機場接狗時卻整個傻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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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機場的活體動物收運檢查單寫說狗狗上飛機前是正常的。但是到了(杭州)蕭山機場卻發生了事情,航空站還出局了一張貨物不正常運輸紀錄,寫說「提貨時,發現狗死亡,外包裝完好」。

▲他填了一份貨物索賠單要求南方航空賠償十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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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自己和狗狗的感情非常深,一起去過蘭州、南寧、桂林等多縣市,當時花錢購買時就兩萬元,養了三年半。

後來蕭山機場南方航空的運貨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,目前的賠償方案是按重量來計算的。

中國民航總局在2006年發布的《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》提到,「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,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」。

▲也就是說,這隻14斤的法鬥只能獲賠1000多人民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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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金先生無法接受這樣的條款,認為「沒有一點人情味,一條生命,他當賣肉的賣,」不管是誰都接受不了的。

事實上,在寵物登記前,承運方會要求消費者填寫一張運輸單,其中一定也會寫明「機場自提,死亡自負」這一項。

▲金先生當然認為這是霸王條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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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金先生說已經聘請了律師要通過司法途徑維權,而南航的工作人員則回覆可以向總部多申請一些賠償金額,但具體數字還不能透露。

 

原文與封面圖片出自:光明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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